婚檢引發的配偶知情權之爭

婚檢引發的配偶知情權之爭

2017-11-14 23:00 作者:法治周末記者 王京仔 來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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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一位婚姻傢事案件律師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造成這種爭辯的原因正是我國立法上的空白,我國在醫生是否有義務告知患者或感染者的配偶上沒有明確規定,法律上確實很難認定醫療機構的法律責任

法治周末記者 王京仔

“結婚大傢彼此交換體檢報告比交換結婚戒指還重要!”網友們的感慨來自於日前的一則新聞。

江蘇省如皋市的小鑫(化名)在女兒出生後本應歡歡喜喜,然而妻子小穎(化名)的手術記錄讓他發現瞭一件被隱藏的事實,妻子在結婚之前竟然就已感染艾滋病(HIV)。

回想起兩人在結婚前特意去做的婚前檢查,那張顯示HIV/2抗體呈陰性,各項檢查均不存在不宜結婚的健康狀況的報告單,小鑫一怒之下將婚檢機構告上法院,索要12萬元賠償。

2017年10月,如皋市人民法院經審理駁回瞭小鑫的訴訟請求,面對“對確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應當由其本人告知與其有性關系者”,“婚檢機構未能及時檢查出小穎系HIV感染者,與小鑫決定是否與小穎締結婚台中產後護理機構推薦姻、是否交付彩禮、是否造成相應損失均無直接因果關系”的判決,一時之間引起輿論熱議。

婚檢還有什麼意義?配偶的知情權誰來保障?成為人們關註的熱點。

婚後無意間才知情

在交往半年後,小鑫和小穎有瞭結婚的打算,而在領證之前,婚檢就提上瞭他們的日程。

2015年7月底,兩人來到如皋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進行瞭婚前檢查,在拿到顯示各項檢查均不存在不宜結婚的健康狀況的報告單後,小兩口高高興興地領瞭結婚證。

隨後,小兩口的婚禮也開始張羅起來,在按照當地農村習俗付瞭彩禮、首飾等之後,2016年元旦,小鑫終於將小穎娶進瞭門;兩個多月後,女兒的到來更為這個傢庭增添瞭幸福。

然而,不久後的一個發現打破瞭這一切美好,小鑫在無意中翻看小穎的剖腹產手術記錄時,發現妻子竟然被記載為艾滋病感染者。追問之下,小穎道出瞭實情,她在婚前就已患有艾滋病,且已經在當地疾控中心備案,並因此曾做過妊娠引產手術。

備受打擊的小鑫在不久後與小穎協議離婚,而此時女兒才剛剛滿4個月。

“如果在結婚前就知道小穎有艾滋病,我是不會和她結婚生子的。”當小鑫再次翻看當初那張讓他倍感安心的婚檢報告單時,上面明晃晃的“HIV/2抗體呈陰性”隻覺得無比諷刺。

因為認為婚檢機構未能檢查出小穎為艾滋病感染者,存在過錯,侵犯瞭自己對配偶身體是否健康的知情權和締結婚姻的自主權,給自己造成瞭損失,因此,小鑫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如皋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賠償彩禮損失和精神損害賠償共計12萬元。

2017年10月,在不開庭審理此案後,法院駁回瞭小鑫的訴訟請求,認為他無充分證據證明婚檢機構對未能檢查出小穎為艾滋病感染者存在明顯過錯,且無法律明確規定艾滋病屬於禁止結婚類疾病,婚檢機構未能及時檢查出小穎系艾滋病感染者,與小鑫決定是否與小穎締結婚姻、是否造成相應損失均無直接因果關系。

“對確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將其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告知本人,再由其本人告知與其有性關系者。”此案的承辦法官馬劍梅介紹道,根據艾滋病防治條例第3條和第39條的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傢屬享有的婚姻、就業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且未經本人或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公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病史資料。

一位長期辦理婚姻傢事案件的律師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盡管沒有明確列明“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情形,但現實中按照母嬰保健法和傳染病防治法,一般包括傳染病、嚴重遺傳性疾病和精神病等,而艾滋病就屬於傳染病。

法治周末記者通過裁判文書網搜索發現,近年來已有婚後發現一方患艾滋病而判決婚姻無效的案例。2016年2月,成某某和牟某某經人介紹相識戀愛,同年5月20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由於婚前檢查結果滯後,當5月27日他們拿到婚前檢查結果時,才發現牟某某患有艾滋病和艾滋病毒感染。於是成某某訴至法院要求判決婚姻無效。

同年7月,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決原被告婚姻無效,認為“牟某某所患疾病屬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且無法治愈的疾病”。

當隱私權遇台中產後護理之家介紹上知情權

“如果婚檢結果出瞭問題不用負任何責任,如果另一半的健康狀況隻能靠他自己告訴我,那婚檢還有什麼意義?”今年剛剛結婚的張紅(化名)盡管已經參與瞭免費婚檢,但還是把自己和丈夫的全面體檢納入瞭年末計劃,“我們打算明年要孩子,還是保險點好。”

張紅的擔心有前車之鑒。2016年1月,河南省永城市一則“男子小新(化名)被新婚妻子感染艾滋病,婚前檢查時妻子就被告知疑似感染,而自己卻毫不知情”的新聞就被媒體爭相報道。

2015年3月,小新和女朋友小葉在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的當天,前往永城市婦幼保健院進行婚檢,檢查報告很快出來,醫生卻隻叫住瞭小葉一人,等小葉再次做完檢查後,醫生告訴小新“沒啥事,你們回去吧”,當小新索要化驗單子時,被告知“這都不給單子”。

然而,新婚生活在6個月後就被一通電話打入瞭噩夢,永城市疾控中心打電話告訴小葉她已確證為HIV陽性,並且丈夫小新很可能也已經感染瞭艾滋病毒。

得知這一噩耗的小新才被告知,小葉在很久以前就已經感染瞭艾滋病毒,並且有備案。隨後他將婦幼保健院和疾控中心告上法院,從法院小新拿到瞭半年前沒能拿到的婚檢報告,上面顯示小葉疑似感染艾滋病毒,並且有自己的簽名,但他卻毫不知情。

小新不得其解,“為何醫院當初就知道瞭,卻不提醒我?”而醫院和小葉的集體選擇沉默,讓他今後的生活背上瞭“艾滋病”的陰影。

面對小新的質問,醫院和疾控中心表示,患病記錄屬於個人隱私,需要保密,“我們沒有權利告知他,隻能告訴患者本人,由她告知她的配偶”。

小新的經歷一經報出,立即引發瞭一場患者隱私權與配偶知情權的大討論,法律界人士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

有律師對此撰文表示,根據艾滋病防治條例和傳染病防治法,告知義務和權利都屬於艾滋病人本人,醫方沒有告知的權利和義務,“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公開患者身份,包括向社會不特定人公開和告知患者傢屬、朋友等”。

但不少法律界人士則認為“生命健康權的保護優於隱私權”。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中心研究員、副教授朱巍就表示一般檢查項目倒還好,但涉及他人和公共利益的傳染類疾病檢查時,明知患者拒不履行告知義務時,醫院和疾控中心就有告知的義務,因此,必須要補充告知,否則就因間接放任而侵犯另一方知情權和健康權。

上述婚姻傢事案件律師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造成這種爭辯的原因正是我國立法上的空白,我國在醫生是否有義務告知患者或感染者的配偶上沒有明確規定,法律上確實很難認定醫療機構的法律責任。

法治周末記者詢問瞭一傢市級婦幼保健院婚檢門診的主診醫師,他解釋道,盡管遇到艾滋病的情形很少,但一般情況下,出於保護病人隱私,患者的患病情況會告知其本人,遇到疑似艾滋病等病人,都會告知其情況並要求復查,並督促勸導其將情況告知其配偶,“以前有過因此引發的糾紛”。

法治周末記者翻看相關報道,在台中月子中心評價2003年,婚姻登記條例修訂以前,實行“強制婚檢制度”,卻有因隱私泄露而引發的糾紛。

2002年,《中國婦女報》曾報道,半年間,江西省金溪縣人民法院就受理瞭3起因鄉級婚前醫學檢查機構違法婚檢、侵犯當事人隱私引發的民事糾紛。周某某與黃某某經人介紹相識並訂婚,當周某某與黃某某去某鄉辦理結婚登記,進行婚前醫學檢查時,該鄉婚檢機構對黃某某檢查後稱其有引產史,原告周某某據此認為被告黃某某對自己不忠,遂拒絕結婚並起訴要求返還財物。

“以前婚檢報告是登記的必要材料,很難瞞過去,但實行自願婚檢之後,受檢方的主動性起很大作用。”該醫師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盡管沒有統計,但他能感覺到婚檢還是有所減少。

地方配偶告知嘗試

和張紅同在今年結婚的李卉(化名)如果不是看到最近的新聞,她都不會想起兩個月前從民政局那領到的免費婚檢單,和丈夫都在北京工作的他們,在趕回老傢準備婚禮的過程中,婚檢並不在行程單上,“太忙瞭,而且我們都有體檢”。

李卉的選擇顯然不是個例。在2016年11月24日,由國傢衛計委發佈的《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1759號建議的答復(摘要)》中顯示,2002年,婚檢率已達68.0%,疾病檢出率高達10%。

而隨著2003年10月1日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實施以後,不再將婚檢證明作為婚姻登記的必備條件,盡管到2015年,通過免費婚檢、“一站式”服務等,全國婚檢率已恢復到58.7%,但在制度改革之初的2004年全國婚檢率驟降至2.7%。

“婚檢各台中坐月子中心價格表地政策有所不同,但基本都實現瞭免費婚檢,提高婚檢率。”上述婦幼保健院醫師告訴記者,有些地區在民政局內就設有婚檢室,有些則會指定醫院,一般是當地婦幼保健院。

由於婚檢和艾滋病防治政策差異,不同地區關於婚檢醫生對配偶的告知義務也有不同的嘗試。

法治周末記者查閱瞭浙江、廣西台中月子中心月子餐、雲南、新疆、陜西、江蘇、上海、重慶、湖南、湖北等多個有當地艾滋病防治條例或艾滋病防治辦法的省市區,發現有地區已經開始瞭對配偶告知義務的嘗試。

浙江、陜西等地的艾滋病防治條例規定,對確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由省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培訓合格的醫務人員將診斷結果告知其本人、配偶或者監護人。

廣西、雲南等地的規定則更為明確,2007年出臺的雲南省艾滋病防治條例就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應當將感染艾滋病的事實及時告知其配偶或者性伴侶;如不告知的,其住所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有權告知其配偶。

其實在條例出臺的前兩年即2005年,雲南省就開始瞭配偶告知制度的嘗試。據雲南省疾控中心2016年透露,相較於2006年以前主動告知配偶的人數不足1000人,過去10年,已經告知的傢庭42685個,告知比例達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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